“一国两制”方针(zhen)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,是实现国家统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律(lv)化、制度化。在“一国”方面,特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,直辖于中央人民(min)政府。中央行使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,包括直接行使的权力和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(de)监督权。特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的(de)宪制责任。在“两制”方(fang)面,中央授予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实行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澳门资(zi)本主义制度和(he)生活方式长期不变。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(fang)针政策的法律保障,要贯彻落实“一国两制(zhi)”的方针政策,就必须严格依照基(ji)本法治理。
Copyright © 2008-2018